一、民事诉讼、仲裁代理
(一)按件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 10000元/件起。
(二)按标的额收费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起,收费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6%起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5%起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4%起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3%起
1000万元以上: 2%起
(三)计时收费
3000元/小时。每6分钟为一个基本计量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算。
其中,出庭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的200%计费,节假日加班、非节假日晚二十一点到次日凌晨六点的加班等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的150%计费,在途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的40%计费,出差工作时间,不满半天按最低四小时计费;不满一天,按最低八小时计费。
二、刑事辩护
(一)按件收费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5万元起/阶段。
(二)计时收费
参照民事代理。
三、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代理
(一)按件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元/件起。
(二)按标的额收费
涉及财产关系的,参照民事代理。
(三)计时收费
参照民事代理。
四、诉讼思路设计、诉讼风险分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按上列收费标准的25%计收。
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除计时收费外,在上述标准的5倍内协商收费。
六、新型案件、特殊情形,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