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有: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日常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每件按3个律师服务小时计,实际用时超过4.5个律师服务小时的,超过部分按实计算);
3.对企业日常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每件按3个律师服务小时计,实际用时超过4.5个律师服务小时的,超过部分按实计算);
4.应甲方要求向高管与员工进行有关法律培训;
5.处理日常劳动事务;
6.参加一般性会谈;
7.出具律师函、律师声明(每件按1.5个律师服务小时计,实际用时超过2.5个律师服务小时的,超过部分按实计算);
8.提供法律信息;
9.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
一、 计时收费的,2000元/小时起。每6分钟为一计时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收。但最低不得低于30000元/年(限30个律师服务小时)。
二、 包干收费的,按计时收费标准的70%计收法律顾问费,最低不得低于200000元(超过300个律师服务小时部分另行收取)。
三、菜单式收费的,按选择的各项目收费标准计算之总和的70%计收顾问费用,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0元/年(限70个律师服务小时)。
特殊情形,另行协商。